芯�微装: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微装    公告编号:2021-007

       合肥芯�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

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等相

关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

  一、概述

  根据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企业会计准则

第 21 号――租赁> 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对于修订后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简称“新租赁准则”),实施

如下: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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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产生重大影响。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1)变更原因: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

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

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

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2) 变更日期:2021 年 1 月 1 日。

  2、本次会计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发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

2018 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新租赁准则的核心

变化是取消了承租人关于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的分类,要求承租人对

所有租赁(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在资产

负债表中均确认相应的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和利

息费用。

  3、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

重大影响。

  (二)审议程序

  2021 年 4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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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事项无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

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对相应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执行新租赁准则预计不会对公司

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合肥芯�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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