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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
对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及要求, 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积极
了解和监督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并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
的规范化运作。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忠于职守,全面落实
各项工作,未出现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现将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并列席了历次董事会现场会议、股
东大会会议。报告期内,监事会会议情况如下:
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通过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第一次会议 月 15 日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9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关于审议<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减免金菱车世界租金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4 预计的议案》
第二次会议 月 25 日 《关于公司预计 2020 年度在关联银行开展结算和存款业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自用房地产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及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
量的议案》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终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暨“共同成长计划”的议案》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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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8
《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广州威能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次会议 月 17 日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8 《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四次会议 月 21 日 《关于公司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9
《关于调整金菱车世界租赁面积的议案》
第五次会议 月 23 日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10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六次会议 月 29 日 《关于公司再次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 2020 年 12 《关于终止向关联方转让广州威能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七次会议 月8日 《关于向关联方转让山东丽驰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和决策情况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各项会议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履行决策程序,会议决议合法
有效;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内控运行规范合理;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忠诚勤勉尽责,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
年度财务报告及其它文件,认为:公司财务制度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0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定期报告的内
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的财务报告真实反
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合法、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的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此外,经审阅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0 年度审计
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
3、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对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监事会对公司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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