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515 证券简称:欧普照明 公告编号:2021-019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
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普照明”或“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并调整回购价格及数
量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2018 年 2 月 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18 年 3 月 1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
的议案》。
3、2018 年 3 月 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 278 名激励对象授予 484.98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3.79 元/份;
同意公司向 148 人授予 217.1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每股 21.90 元或 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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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其中,按照每股 21.90 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2.54 万股,按照每股
26.28 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4.60 万股。
4、授予日后,12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全部期权权益,1 名
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部分期权权益,被放弃认购的股票期权合计为
5.52 万份;共计 10 名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共计 1.2 万股限制性
股票。故公司实际授予 266 人 479.46 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43.79 元/份;
实际授予 138 人 215.94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1.90 元/股或 26.28 元/股,
其中,按照每股 21.90 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61.34 万股,按照每股 26.28
元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54.60 万股。公司已于 2018 年 5 月 29 日完成授予登
记。
5、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的
议案》。鉴于公司于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期权的授予登记后实施完成利润
分配,同意对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数量、行权价格进行调整: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数量调整为 6,232,980 份,行权价格调整为 33.38 元/股;预留股票期权数量
调整为 1,329,900 份。
6、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和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截止本公告日,10 名激励对象自公司离职,1 名激励对象因选任为监事,不再符
合激励条件。前述激励对象共计获授限制性股票 51,000 股(其中,以 21.90 元/
股的授予价格获授限制性股票 13,800 股,以 26.28 元/股获授限制性股票 37,200
股);获授期权共计 234,600 份。鉴于公司 2018 年 8 月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
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期权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价格以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数量
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以 16.54 元/股回购已获授
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17,940 股、以 19.91 元/股回购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
制性股票 48,360 股,共计回购 66,300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后,公司将全部予以
注销。同时,公司拟注销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期权共计 304,98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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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8 年 11 月 16 日起至 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对预留股票期权激励
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预留股票期权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8、2018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
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11 月 27 日为授予日,授予 11 名激励对象共计 132.99 万份股票期权。公
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
名单进行了核实。
9、公司自 2018 年 10 月 26 日至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日,共有 20
名激励对象自公司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另有 3 名激励对象因 2018 年绩
效考核未达标,不符合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的解锁/行权条件。公司拟向
前述 23 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注销股票期权。
前述激励对象,涉及 14 名获授限制性股票 84,300 股(其中,以 21.90 元/
股获授 34,800 股,以 26.28 元/股获授 49,500 股)。另,前述 23 名激励对象获授
股票期权 377,300 份。
鉴于公司 2018 年 8 月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依据股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公司本次将以回购价格 16.54 元/股(另加上分红税款)回购已获授但不得解
锁的限制性股票 45,240 股;以 19.91 元/股(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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