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生医疗:祥生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依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及《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

有关规定, 现就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了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我们认为,

   该等方案符合目前市场水平和公司的实际情况, 切实、公允并有利于公司的长

   远发展。我们同意公司 2021 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上述议案相关董事应对自身薪酬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坚持独立审计准

   则, 为公司作了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 保证了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

   展, 较好地履行了聘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我们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拟定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拟以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股

   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 元(含税),

   共计人民币 64,000,000 元(含税), 不送红股, 不转增。我们认为, 公司 2020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有关利润分配规定, 符合公司经营计划的

   实施以及股东的长远利益。

   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考虑公司 2021 年度经

   营规划,体现了公司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

   的原则。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完备、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

   晰,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审议程序的规定,并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及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

   预公司决策的情形。我们同意前述分配方案。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我们对《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进行了审阅, 我们认为该报告内容真实、客观反映了 2020 年度公

   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

   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有关规定,

   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相关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在 2021 年度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相关交易遵

   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不会对公司及公

   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

   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关联方已遵循了公正

   规范处理原则,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上述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

   公司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六.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

   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七.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处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据此,我们一致同意公

   司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

八.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1 年度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日常经营所需,决策程序

   合法合规,有利于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且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

   备较好的偿债能力,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制定了相关管理制度,建立了响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流程。

   公司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公司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

   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

   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

   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

   业务发展需求,按照相关制度的规定适时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无锡祥生医疗科技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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