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宜通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
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提高民主决策、科学
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宜通世纪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旨在落实《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赋予总经理班子的职权,
明确其应履行的责任。
第二章 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 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主持公司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
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 总经理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技术总监;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管理人员;
(八)拟订公司职工的工资、福利、奖惩制度,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
(九)负责分公司的成立、变更、注销事项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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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 副总经理行使以下职权:
(一)协助总经理工作,并对总经理负责;
(二)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相应的部门或工作;
(三)在总经理授权范围内,全面负责主管的各项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四)在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
建议的权利;对非关键岗位人员的任免有决定权;
(五)有权召开主管范围内的业务协调会议,确定会期、议题、出席人员,并将会
议结果报总经理;
(六)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主管部门的业务开展,并承担相
应的责任;
(七)对于公司的重大事项,有向总经理建议的权利;
(八)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财务负责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主管公司财务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二)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拟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报董
事会批准;
(三)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公司资金、资产运用及签订重大合同的权限规定,
并报总经理批准;
(四)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完成编制公司财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可靠;
(五)按照总经理决定的分工,主管财务及其他相应的部门或工作,并承担相应的
责任;
(六)对财务及所主管工作范围内相应的人员任免、机构变更等事项向总经理建议
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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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按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责
任;
(八)定期及不定期地向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的专业委员会、指定董事)、总经
理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九)维护公司与金融机构的沟通联系,确保正常经营所需要的金融支持;
(十)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 总经理办公会议
第七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是由总经理主持,研究工作、议定事项的工作会议。总经
理和总经理办公会议成员构成公司经营管理班子,全面履行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职责。
第八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特殊情况下总经理可委托副总经理主持。
总经理办公会议出席人员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技术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
员。
第九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立即召开总
经理办公会议:
(一)董事长提出时;
(二)总经理认为必要时;
(三)有重要经营事项必须立即决定时;
(四)有突发性事件发生时。
第十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会务工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会议议程及出
席及列席人员范围经总经理审定后,一般应于会议前二天通知出席及列席者。特殊情况
可提前半天通知。
第十一条 各部门和人员需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的议题,应于会议前三天向总
经理办公室申报,由总经理办公室请示总经理后予以安排。为保证会议质量,讲究会议
实效,力求精、短,会议不得穿插临时动议和与会议既定议题无关的内容。
重要议题讨论材料须提前一天送达出席会议人员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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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条 总经理办公会议题包括:
1.传达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制定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
2.公司经营管理和重大投资计划方案;
3.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税后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和公司资产用以抵押
融资的方案;
4.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的建议方案;
5.公司内部经营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6.公司员工工资方案、奖惩方案、年度招聘和用工计划;
7.公司基本管理制度方案,制定公司具体规章;
8.公司章程规定由总经理决定或提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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