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维维股份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意见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在会前已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涉及该事项的有关资料,我们认为: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2、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市场需求,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淑想           赵长胜            张英明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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