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我们在会前已认真阅读了公司提供的涉及该事项的有关资料,我们认为:
1、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
2、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市场需求,体现了公允原则,符合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对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我们表示认可并同意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刘淑想 赵长胜 张英明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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