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维股份: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300    证券简称:维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1-009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董事崔桂亮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董事长林斌先生主持。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事项:

  1、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

  2、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 2020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35,734,627.67 元,母公

司净利润为 153,587,248.65 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 411,576,185.34 元。经第八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0 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

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00 元(含税)。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6.72 亿股,扣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公司股份 54,857,820 股,以此计算 2020 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 161,714,218.00 元(含税),占公司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

净利润的 37.11%。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有权参与本次权

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该预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0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6、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

报告;

  (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7、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

  (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8、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批准的《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确定办法》和《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确定办法》,切实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根据各自的分工,认真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其工作目标和经济

效益指标。经审核,2020 年度内公司对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支付的薪

酬公平、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政策、考核标准,同意公司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对其支付的薪酬。2021 年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还将继续加强工作,更进一

步地加强对公司管理层的考核,协助公司制订更完善的薪酬体系。

  所支付的薪酬具体情况详见《年度报告》。

  9、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该议案需提交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

值业务的议案;

  (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11、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12、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年度

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

  (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13、以 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全文及正文)。

  (详见 2021 年 4 月 24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维维食品饮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一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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