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90 股票简称:四创电子 编号:临 2021-015
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
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一号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7 年修订)》的规定,四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四创电子”或“公司”)编制的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z2017�{77 号文《关于核准安徽四创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向华东电子工程研究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
四创电子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29,014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61.48
元。
四创电子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60,000,000.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
币 3,200,00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6,800,000.00 元。截止 2017 年 5
月 16 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会验字�z2017�{3953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募集资金账户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32,571,277.60 元,其中:2020
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项目 128,666,950.89 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
额为 24,228,722.40 元,已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81,566.42 元,为募集资金户未及时
转出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四创电子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
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四届二十三次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公司 2013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批准。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
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
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同时,公司单
次或 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
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 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代表人,同时保
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经公司五届三十四次董事会审议批准,公司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
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
与中信建投、招商银行合肥高新区支行、安徽博微长安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
微长安”)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内容
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四创电子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户名 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期末余额
四创电子股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551900014010166 257,400,000.00 0
份有限公司 长江路支行
安徽博微长
招商银行合肥分行
安电子有限 551903190010921 - 81,566.42
高新区支行
公司
合计 - - 257,400,000.00 81,566.42
注:招商银行合肥长江路支行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600,000.00元,扣除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56,800,000.00元;2017年6月,公司向博微长安增资256,800,000.00元用于博微长
安低空预警雷达项目。
三、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
232,571,277.60 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
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亿元,使用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详见公告:临2018-027)。博微长安已于
2019年2月22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全部归还并存入其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
金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了独立财务顾问(详见公告:临2019-004)。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博微长安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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