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相关格式
指引的规定,本公司将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 日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420 万张,每张面值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8,016,144.42 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11,983,855.58 元。以上
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3 月 8 日出具信会师报
字〔2019〕第 ZF10054 号《认购资金实收情况验资报告》审验。为规范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对该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银行及保荐机构签署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3231 号《关于同意江西富祥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
股(A 股)79,191,640 股,每股面值 1.00 元,发行价格 12.68 元/股,共募集资金
1,004,149,995.20 元,扣除保荐承销发行费用人民币 10,000,000.00 元,扣除其他与发
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785,933.5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91,364,061.67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 ZF10008 号验资报告,已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 2020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363,524,604.84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5,308,14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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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减:募投项目累计使用 168,688,654.45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00,144,093.24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净额 991,364,061.67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400.00
加:未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其他与发行权益性证券 2,785,933.53
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994,149,595.20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已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
设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公
司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时,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祥太生
命科学有限公司与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景德镇市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履行均不存在问题。
2、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后,公司及下属全资子公司景德镇富祥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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