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21 年 04 月 22 日
审计机构名称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众环审字(2021)3210022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刘艳、宋仁民
审计报告正文
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重工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
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大连重工公司2020年12月31日合
并及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合并及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
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大连重工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
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
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
关键审计事项。
(一)收入确认
关键审计事项 在审计中如何应对该事项
针对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我们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大连重工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要从事冶金机械、起重
(1)评价、测试有关收入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
机械、港口机械、散料装卸机械等经营,如附注六、37
有效性;
所 述 , 2020 年 度 大 连 重 工 公 司 主 营 业 务 收 入
(2)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运单、验收证明等支持性文件,
8,100,148,050.31元。
识别与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
如附注四、24所述,大连重工公司按不同销售方式
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确认销售收入,对于产品销售收入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
(3)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客
控制权时确认;对于为客户提供建造服务,根据履约进
户签收回执、验收证明等相关支持性文件,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
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履约进度的确定方法为投入
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法,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
(4)按照销售订单对收入和成本执行分析程序,主要包括对本
例确定。由于收入是大连重工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
期主要产品按订单执行收入、成本以及总体毛利率分析等。
判断商品控制权是否转移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对建造合
针对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我们所实施的主要审计程序包括:
同的预计总收入和预计总成本作出合理估计以确定完工
(1)评价、测试大连重工公司对建造合同收入及成本入账相关
进度,并于合同执行过程中持续评估和修订,涉及管理层
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的有效性,包括与实际发生工程成本及合同
的重大会计估计,完工进度及预计总成本主要依赖管理
预估总成本相关的内部控制等;
层的重大估计和判断,从而存在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
(2)选取样本,将已完工项目实际发生的总成本与项目目标总
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时点的固有风险,因此将大连
成本进行对比分析,评价公司作出此项会计估计的经验和能力;通
重工公司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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