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易购: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鉴证报告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2201 号

                                  (第一页,共三页)

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宁易购”)关于

2020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苏宁易购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

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保证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以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发表结论。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

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

宁易购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获取合理保证。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 202 号企业领展广场 2 座普华永道中心 11 楼 邮编 200021

  总机: +86 (21) 2323 8888, 传真: +86 (21) 2323 8800, www.pwccn.com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2201 号

                             (第二页,共三页)

  合理保证的鉴证工作涉及实施鉴证程序,以获取有关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

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苏宁易购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充分适当的证据。

选择的鉴证程序取决于我们的职业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

中,我们实施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

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基础。

  我们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2]44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

南第 11 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苏宁易购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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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续)

                    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1)第 2201 号

                             (第三页,共三页)

  本报告仅供苏宁易购按照上述规定的要求在 2020 年度报告中披露之目的使

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普华永道中天               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钱 进

中国上海市                注册会计师

2021 年 4 月 23 日                     庄 蓓 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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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宁易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6 年 3 月 3 日签发的证监发行字[2016]418

号文《关于核准苏宁云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苏宁易购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5 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 1,926,996,505 股 , 每 股 发 行 价 格 为 人 民 币 15.17 元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29,232,536,980.85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47,227,617.7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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