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21-08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暨 2020 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暨 2020 年度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
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观甫先生召集并主持,于 2021 年 4 月 22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
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
《2020 年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见同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09)。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监事会 2020 年度工作报告
《 监 事 会 2020 年 度 工 作 报 告 》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
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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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21-10)。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20 年度公司实现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2,605,400.28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41,487,204.53 元,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79,148,203.74 元。2020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27,082,851.79 元,年末母公
司 可 供 分配 利 润为 -3,873,751.97 元, 母公 司 2020 年末 资 本公 积 余额 为
21,428,997.60 元,合并报表资本公积余额为 0。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
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
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2020 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3,873,751.97 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
司应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进行利润分
配。虽然理论上公司可以通过子公司向母公司分红后再向股东进行分红,但由
于公司处于业务拓展关键期,报告期内公司为健康保障服务业务拓展所需现金
投入巨大,公司主营业务发生较大亏损。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不具备利润分配条件。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
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 2020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是结合公司 2020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
经营发展的需要做出的,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
公司可持续发展。未来,随着公司盈利能力的逐步提高,公司将遵循《公司章
程》、《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在满足现
金分红的条件下积极向投资者进行现金分红。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报告的形
式、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保证了公司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
度的贯彻执行。2020 年,公司未有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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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2020 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不存在异议。
《 2020 年 内 部 控 制 自 我 评 价 报 告 》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
www.cninfo.com.cn)。
六、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 2021 年 第 一 季 度 报 告 全 文 》 见 同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www.cninfo.com.cn),《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见同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1-12)。
七、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
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订公司
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未来三年(2021 年-2023 年)股东回报规划》见同日巨潮资讯网
(网址: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上市公司治
理中的监督职能,确保监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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