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州数码:独立董事意见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股东大会结束后,公司即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等

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

的立场,对本次董事会聘任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

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本次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提名及聘任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经审阅本次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 、教育背景、工作情况等相关

资料,高级管理人员被提名人具备《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符合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提名、审议和聘任

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备

履行相应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能够胜任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

  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对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神州数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公司独立董事:

        朱锦梅            张连起

        凌震文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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