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1 证券简称:平治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2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13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
2021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君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
过。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
过。
经过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已签署《关于 2020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
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1-02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
过。
经过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已签署《关于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
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季度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
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决算
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
过。
经过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股利分
配政策,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及合理性。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
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2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
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
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
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针对该事项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具体内容
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
任公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
专项核查意见》。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
过。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的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
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6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21年修订)》
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2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
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杭州
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了上述报告并出具了相关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杭州平治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针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方正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
司关于杭州平治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
明的议案》
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
原创文章,作者:第一财经,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26346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