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汇科技: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博汇科技2020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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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天职业字[2021]11041 号

北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北

京市博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科技公司)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以及《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

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博汇科技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

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

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博汇科技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

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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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续)

                          天职业字[2021]1104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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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二○二一年四月十九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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