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地集团: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7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科   学   筑    家

         第九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5 日发出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下午 16:00 以现场

会议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凌克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十四人,独立董事胡野碧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劲先生

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其他十三名董事均亲自出席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20 年度总裁工

作报告》。

  二、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20 年度董事会

工作报告》。

  三、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2020 年度财务报

告》。

  四、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0 年度公司经审计的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净 利 润 为 10,397,786,721.27 元 , 母 公 司 净 利 润 为

4,253,582,777.44 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9,387,183,498.85 元。按照有关法规

及公司章程、制度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4,514,583,572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7.00 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3,160,208,500.40 元(含税),占公司 2020

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30.39%。本年度公司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

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

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020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0.39%,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一向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

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考虑到房地产是资金密集型行业,需要充足的资金保证

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在制定现金股利分配政策时,兼顾股东的合理回报及公司

的可持续发展,留存收益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项目投资,促进公司实现良

好的收益,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一。

  五、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德勤华永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六、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

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批准继续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1 年度的

审计机构,审计报酬为人民币 600 万元,包括公司年度合并报表审计、内部控制

审计、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不另支付差旅费等其

他费用。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一。

  七、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一。

  八、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度

社会责任报告》。

  九、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

  十、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对外担保授权的议案》

  为提高工作效率,根据2021年公司整体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就下述事项作出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批准与金融

机构(包括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及文件):

  1、公司为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公司为

下属联营及合营公司在不超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内提供的担保;

  2、公司之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公司下属联营及合营公

司在不超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比例内提供的担保;

  3、公司之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相互之间提供的担保;

  4、以上担保的单笔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且总额度

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0%。

  本授权议案时效自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附件一。

  十一、董事会以十四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

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筹措资金、优化债务结构,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

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适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和种类

  (1)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新增加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总

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中期票据、永续中

票、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其中,短期融

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可在注册额度内循环发行。

  (2)在境内外证券交易所、金融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总规模不超过人

民币180亿元(其中包括公司已于2020年7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但

尚未发行完毕的债务融资工具剩余额度),债务融资工具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

境外市场的长期、短期公司债券、永续类债券、境外中期票据计划、公募Reits、

资产支持类证券、可转换债券等,或者上述品种的组合。

  2、发行方式

  在债务融资工具的监管审批、注册或备案有效期内可以采取公开或非公开方

式,一次或多次发行。

  3、发行期限和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

定。

  4、募集资金用途

  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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