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宜上佳: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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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宜上佳”或“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4月15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个人独立判断的立场,

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并提请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我们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比例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

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

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管理层制定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结

合了公司计划经营情况,并参照了行业以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符合《公司法》、《公司

章程》、《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薪酬方案,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及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后认为:公司编制的《北京天

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因此,我们认可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四、 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 据 运 营 发 展 需 要 , 预 计 公 司 及 子 公 司 在 2021 年 将 向 First COMPOSITES

Technologies GmbH采购设备、模具及产品样件,由此产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2021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将按照公允价进行,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万元,

不存在交易条款优于独立第三方的情形。

  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属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系公司按照公

平、公正、公开原则开展,交易背景真实可信,定价原则公允公平,不会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该议案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五、 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独立意见

  公司此次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标的资产定价公平、

合理,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关联交易不

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我们同意收购控股子

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事项。

                    北京天宜上佳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治强、卢远瞩、赵斌

                                   2021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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