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国新租赁-中信证券央企高质量发展4号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关于为“国新租赁-中信证券央企高质量发展 4 号资

    产支持专项计划”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1 年 4 月 15 日

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国新租赁-中信证券央企高质量发展 4 号

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国新租赁 4 号”)提供转让服务。现

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国新租赁 4 号”的转让业务。

  二、 “国新租赁 4 号”设立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19 日。优先级资

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国新 04A1”,证券代码为“137837”,到期

日为 2021 年 7 月 29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

部分利息。次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国新 04A2”,证

券代码为“137838”,到期日为 2023 年 10 月 27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

存在提前兑付并支付对应部分利息。

  三、 “国新 04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国新

04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国新租赁 4 号”转让业务的投资者,本所会员

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介绍,充分揭

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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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 “国新租赁 4 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资

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1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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