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平安证券-高新投-深圳大型民企暨中小微
企业供应链金融 4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富士康
系列)”提供转让服务的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本所将自 2020 年 12 月 29
日起在综合协议交易平台为“平安证券-高新投-深圳大型民企暨中
小微企业供应链金融 4 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富士康系列)(以下
简称“高新投小微 4 期(富士康))提供转让服务。现就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 持有深圳 A 股证券账户和基金账户的合格投资者可以参
与“高新投小微 4 期(富士康)”的转让业务。
二、 “高新投小微 4 期(富士康)”设立日期为 2020 年 12 月 15
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如下:证券简称“高投 4A1”,证券代码为
“137453”,到期日为 2021 年 1 月 7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
本付息;证券简称“高投 4A2”,证券代码为“137454”,到期日为 2021
年 1 月 28 日,还本付息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证券简称“高投
4A3”,证券代码为“137455”,到期日为 2021 年 3 月 12 日,还本付息
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三、 “高投 4A1”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高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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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A2”的单笔成交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高投 4A3”的单笔成交
申报最低数量为 10000 份。
四、 对首次参加“高新投小微 4 期(富士康)”转让业务的投资
者,本所会员应当在其参与转让业务前,进行全面的相关业务规则
介绍,充分揭示可能产生的风险,并要求其在参与转让业务前签署
风险揭示书。
五、 “高新投小微 4 期(富士康)”转让及相关事宜适用《深圳
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及其他相关规则。
特此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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