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

      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第四次提示性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1 年 4 月 16 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

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基金合同》 以下简称《基

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发起式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现将相

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广发中证京津冀协同发展主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发

起式联接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中证京津冀 ETF 联接

  A 类份额基金代码:005803

  C 类份额基金代码:00580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8 年 4 月 19 日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基金备案”第四条约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

效满三年之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人民币,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 2018 年 4 月 19 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若截至 2021 年 4 月 19 日日终,本基金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

止的上述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基金管理人将终止《基金

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

持有人大会。

  三、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若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

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本基金进入清

算程序后将不再开放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如有疑问,请拨打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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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

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

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

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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