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力诺: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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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以下简

称“公司”)监事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

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的规定。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

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

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监事(签字):

   胡明刚           陈雷           方东箭

                    浙江力诺流体控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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