劲嘉股份: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进山)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孙进山)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0 年度,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及

第六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

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作用,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0 年度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的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共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会议,本人

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发生过缺席董事会现象,出

席有关会议情况如下表: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事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参加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姓名           次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加会议

 孙进山     11      7     4      0    0    否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2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进行

了认真的审核和查验,对需表决的其他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2020 年,本人在任期内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1、2020 年 2 月 28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拟审议的《关

于子公司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2020 年 3 月 7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子公司转让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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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0 年 3 月 24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发表独立意见。

  4、2020 年 4 月 2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

于聘任 2020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0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

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5、2020 年 4 月 15 日,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中,对公司

2019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2019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19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0 年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6、2020 年 5 月 12 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一次会议中,对聘任

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

证券事务代表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20 年 6 月 9 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8、2020 年 6 月 23 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拟审议的《关

于增加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9、2020 年 6 月 30 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三次会议中,对关于

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增加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0、2020 年 8 月 10 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拟审议的

《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1、2020 年 8 月 22 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会议中,对公

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公司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计划、关于增加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2、2020 年 10 月 10 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拟审议的

《关于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13、2020 年 10 月 22 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会议中,对关

于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关于归还募集资金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关于增加公司与参股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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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2020 年 11 月 21 日,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0 年第七次会议中,对公

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暨新增募投项目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相关的委员会的机会

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进行了了解,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

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关

注资本市场波动等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我作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按时组织和参加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

会议,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决算、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募集

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聘任年度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审议,勤勉尽责,在监督和

核查工作中实际发挥作用,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我作为提名委员会

委员,对公司人事提名相关事项提出建议,有效的履行了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积极履行忠实勤勉义务,通过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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