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劲嘉股份 证券代码:002191 公告编号:2021-053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
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
情况如下:
一、 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1、 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8 年 12 月 7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2018
年修订)》(财会[2018]35 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
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 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规定的时间,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
3、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 2006 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财会
〔2006〕3 号)。
4、 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
租赁》(财会[2018]35 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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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5、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新租赁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有:完善了租赁的定义,增加了租赁识别、分拆、
合并等内容;取消承租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的分类,要求对所有租赁(短期租
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改进承租人后续计量,
增加选择权重估和租赁变更情形下的会计处理;丰富出租人披露内容,为报表使
用者提供更多有用信息。
根据规定,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准则,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
的追溯调整。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年初留
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
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
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能更加客观公正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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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
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2021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1 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
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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