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202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项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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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 年修订)》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在 2020 年度工作中,勤勉、忠实、

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

立意见,对公司的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了公司、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 年,我任公司独立董事已连满两届,并于

2021 年 1 月换届离任。现将本人 2020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0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6 次董事会会议和 1 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亲

自出席所有董事会,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现场出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会议名称  应出席次数

            席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董事会    6      1       5   0    0        否

       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0

  本人认为,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法定

要求,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

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本着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对报告期内董事会各

项议案进行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根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

制度的规定,在 2020 年度,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对董事会决策的科学

性和客观性及公司的良性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1、在 2020 年 4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上发表了《独

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公

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关于续聘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关于 2019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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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资金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

金在杭州市钱塘新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关

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等事项发表了独立

意见并均明确表示同意,同时对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

  2、在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发表了《独

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非公开发行

股票相关事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关于公司未来三年

(2020-2022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均明确表示同意。

  3、在 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表了《独

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

2020 年上半年对外担保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公司 2020 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均明确表示同意。

  4、在 2020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上发表了《独

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调整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明确表示同意。

  5、在 2020 年 12 月 14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上发表了《独

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对“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关于参与投资嘉兴元徕元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均明确表示同意。

  三、重点工作情况

  1、在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实地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

况、内部控制及财务管理等状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等相关人员保持

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

司的影响,针对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内部控制、提高理财收益等方面,从专业角

度提出建议。

  2、董事会专业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0 年度,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与提名委员会委员。报告

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履职情况等进行考核;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按时

参加会议并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提出意见和建议。

  3、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资金往来等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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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详实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对需经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事先对公司介绍的情况和提供

的资料进行认真审阅,详细询问相关议案的背景资料和决策依据,调阅有关资料,

必要时进行现场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讨论

方案的进一步完善,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持续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本人积极履行自身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公司 2020 年度信

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重点关注公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督促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3)加强自身学习,提高履职能力

  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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