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光线传媒 证券代码:300251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二〇二一年四月
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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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风险提示
1、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方可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
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2、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具体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结果,能
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3、若员工认购资金比例较低,则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能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
购资金不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4、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协议尚未正式签订,存在不确定性。
5、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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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特别提示
1、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光线传媒”)第二期员工持股计
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光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
2、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
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3、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通过二级市场购买
(包括大宗交易以及竞价交易方式)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有光线传媒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购买,并每月公告一次购买股票
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等具体情况。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包括:(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2)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3)公司核心技术
及业务骨干人员(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4)经董事会认定对公司发展有卓越贡献的
核心骨干员工或关键岗位员工。符合条件的员工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
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总人数不超过20人,具体参加人
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5、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
方式。公司不得向持有人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财务资助。持有人不得接受与公司有
生产经营业务往来的其他企业的借款或融资帮助,本员工持股计划不涉及杠杆资金。
6、本员工持股计划规模不超过97.28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2,933,608,432股的0.03%,前述规模仅为测算结果,最终股票的购买数量存在不确定
性,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本员工持股计划合计认购份额不超过11,100,000份,拟筹集资
金总额上限为11,100,000元,具体份额根据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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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的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
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最终标的股票的购
买情况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最终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
7、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
持股计划(即单一资金信托)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
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
计划(即单一资金信托)名下之日起算。
8、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信托公司设立符合法律政策规
定的单一资金信托(以下简称“信托”或“单一资金信托”)进行管理。本员工持股计划员工
自筹资金将全额认购单一资金信托,该单一资金信托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取得并持
有公司股票。该单一资金信托主要的投资范围为购买并持有公司股票。
9、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将放弃因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的表决权,
包括表决权、选举权及被选举权,仅保留该等股份的分红权、投资收益权。
10、本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
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1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大会通知审议本
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公司审议本员工持股
计划的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12、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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