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66 证券简称: 济川药业
公告编号: 2021-016
转债代码: 110038 转债简称: 济川转债
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是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获得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资格认证。
截至 2020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231 名、注册会计师 2,323 名、从业人员总
数 10,632 名,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
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 2020 年度业务收入 41.06 亿元,其中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收入 13.57 亿
元,非证券期货业务收入 27.49 亿元。2020 年度立信为超过 1 万家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包括为 576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
务经验。所审计上市公司主要分布在:制造业(377 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51 家)、批发和零售业 (21 家)、房地产业(14 家)、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16 家),资产均值为 151.83 亿元。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同行业(医药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41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止 2020 年底,立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0 亿元,相关职业
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 2018 年受到行政处罚 3 次,2019 年 0 次,2020 年 1 次;2018 年受到行
政监管措施 3 次,2019 年 10 次,2020 年 1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松柏,1997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业务,2001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19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过泰格医药(300347)、恒源煤电(600971)、三友医疗(688085)、惠泰医疗
(688617)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林雯英,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0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过普莱柯(603566)、三友医疗(688085)、惠泰医疗(688617)
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海兵,199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 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4 年开始在立信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雅戈尔(600177)、联明股份(603006)、友邦吊顶(002718)
等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均为从业经历丰富、具
有相应资质并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专业人士,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
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度 2021 年度 增减(%)
财务报表审计 105.00 110.00 4.76
内部控制审计 40.00 45.00 12.50
合计 145.00 155.00 6.90
立信与公司根据审计服务的工作量拟定 2021 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
民币 115 万元(含税),较 2020 年度增加人民币 5 万元;2021 年度的内部控制审
计费用为人民币 45 万元(含税),较 2020 年度增加 5 万元。公司 2021 年度财务
报表审计费用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价格与 2020 年度变化不大。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关于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相关材料,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发表意见如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
性文件规定的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格,在为公司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服务工
作中,能够按照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工作,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
较好地完成了 2020 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延续性,建议公
司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
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聘任会计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
审计从业资格,对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和财务状况较为熟悉,具备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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