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9年11月8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收到股东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祥航空”)出具的《告知函》。此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吉祥航空、均瑶集团、上海吉道航及吉祥香港已于2019年9月4日、2019年11月2日披露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15 证券简称:东方航空 公告编号:临2019-08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同一控制下不同主体内部间接转让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网站,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使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19年11月8日,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收到股东上海吉祥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吉祥航空”)出具的《告知函》。为促进吉祥航空的长期发展,2019年11月8日,经吉祥航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吉祥航空与其控股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均瑶集团”)签署《资产购买协议》,约定吉祥航空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均瑶集团持有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吉道航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吉道航”)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吉祥航空将持有上海吉道航 100%的股权,上海吉道航将成为吉祥航空的全资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前吉祥航空、均瑶集团、上海吉道航及吉祥航空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吉祥航空香港有限公司(“吉祥香港”)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后,吉祥航空、均瑶集团、上海吉道航及吉祥香港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况未发生变化,但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如下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此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吉祥航空、均瑶集团、上海吉道航及吉祥香港已于2019年9月4日、2019年11月2日披露了《中国东方航空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中国东方航空公司网站,“已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因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需要再次报告、公告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可以仅就与前次报告书不同的部分作出报告、公告;自前次披露之日起超过 6个月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当按照本章的规定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履行报告、公告义务”的规定,此次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仅就与前次报告书不同的部分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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