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教师资格认定怎么办

  办理条件: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有关要求。

  3.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以上。

  4.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达到教师资格认定的身体条件要求。

  5.取得全国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办理材料:

  居民身份证

  户口薄(页)或居住证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

  彩色免冠证件照(半年内,小2寸,3.5 * 4.5cm)

  毕业证

  《港澳台学历认证书》或《国外学历认证书》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职业资格证书

  办理流程:

南宁教师资格认定怎么办

  办理地点:

  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南宁市民中心6楼南宁市行政审批局文教卫生科窗口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4546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