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摩托车上牌规定

  长沙摩托车上牌规定:

  一、上牌材料

  (一)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机动车来历证明;

  (三)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四)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六)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七)法律、行政规定应当在机动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它证明、凭证

  注: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外省户籍还需提供居住证

  二、上牌流程:分所查验通道查车——出查验表——查验表盖章签字——窗口出流水受理

  三、上牌地点:长沙县、望城、宁乡、浏阳四县车管所。

  四、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五、费用:牌照费95元(临牌5元,行驶证10元,登记证书10元,摩托车反光号牌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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