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社保个体户怎么买?

  海口个体工商户社保参保

  住所(经营场所)在海口市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自成立之日后30日内,应当到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新成立单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间为每月15-25日。用人单位在办理参保登记后,必须于当月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海口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汇总表》到海口市税务部门办理缴费手续。

  一、须提供的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非企业单位提供批准成立文件、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注:营业执照未年检的或超年检有效期的不予办理参保登记。

  二、须领取并填写的表格

  (一)《海口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表》

  (二)《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申报表》

  (三)《海口市社会保险缴费申报汇总表》

  注:以上表格填写一式一份,办理参保登记后,单位留存。已通过工商e登记参保的单位直接办理社保网报密钥新增人员即可。

  三、参保缴费注意事项

  (一)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城镇用人单位从业的人员,应当按照《条例》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但已在其他社保经办机构参加社会保险,并能提供相关参保缴费清单的人员除外。

  (二)用人单位应当按月申报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三)新参保的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照从业人员当月实际工资总额确定。

  (四)用人单位如发生人员增减变化和缴费基数变动的,应当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五)文件表格下载网址:http://rsj.haikou.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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