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电动车载人规定

  根据《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仅限在后座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

  >>政策来源

  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

  (二)悬挂号牌并随车携带行驶证;

  (三)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或打转向灯示意,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四)横过机动车道或制动器失效时,须下车推行;

  (五)驾驶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搭载学龄前儿童的,应当使用安全座椅;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微信搜索并关注【福州本地宝】公众号,聊天对话框回复【电动车上牌】,了解福州上牌电动车目录哪里查?上牌有什么条件?怎么预约?线上在哪里申请?还可以加入交流群和大家一起讨论哦!回复【电动车】还可查看更多电动车回收补偿条件、材料、地点等信息。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4489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