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发布重要通告,事关养老保险缴纳!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请分别到所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线下申报业务。(四)存在非在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未参加机关事业养老险种的人员)应按照参加机关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两个险种人员分别申报,以免漏报。

(三)两县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工资收入申报

浚县、淇县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人员网上申报渠道与上同,网上申报无法完成的请分别到浚县社保事业管理局、淇县社保事业管理局办理线下申报业务。

(四)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申报

区属机关事业单位各险种网上申报渠道与上同。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无法通过网上申报的,请分别到所属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办理线下申报业务。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无法完成的,请到市社会保险中心办理线下申报业务。

三、申报要求

(一)按时申报。各参保单位及需要变更缴费基数的灵活就业人员应于2022年4月6日至6月20日完成年度工资收入申报工作,市社会保险中心于6月30日前按有关规定封顶保底,确定2022缴费年度(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缴费基数。参保单位未按规定时间申报月平均收入的,将依据有关规定按110%的比例上浮当前年度使用的工资基数作为新的年度月申报工资。

(二)如实申报。缴费基数关系到每位参保职工的切身利益,各参保单位应按照有关政策及口径如实申报,并组织职工本人进行确认。参保单位在进行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时,应提交《单位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承诺书》(见附件,可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下载,签名盖章后上传扫描件或照片)。

(三)年度工资收入申报期间(2022年4月至2022年6月)新增(转入、续保)人员在办理业务时需同时填报当前年度、下一年度的缴费基数。其中养老保险网站,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职工,如果该人员在4月份征缴计划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其原单位申报,新单位办理新增业务时不再申报;如果该人员不在4月份征缴计划中,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由现单位办理新增业务时申报。同时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的职工,原单位进行工资收入申报和现单位办理新增业务时,需要同时申报工伤保险或失业保险缴费基数养老保险网站,以现单位申报为准。

(四)存在非在编人员的机关事业单位(未参加机关事业养老险种的人员)应按照参加机关养老保险和企业养老保险两个险种人员分别申报,以免漏报。

市社会保险中心:3325890;

浚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5528123;

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7220389;

淇滨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3221619;

山城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3221629;

鹤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3221639。

市社会保险中心:3325922、3325890;

浚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5528123;

淇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7220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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