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告:东莞大朗镇暂停37类药品销售(附目录)
东莞市大朗镇关于暂停销售《疫情防控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的通告
12月13日下午,大朗镇在对省外涉疫地区返莞人员开展落地排查时,发现2名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异常。为坚决阻断新冠疫情传播途径,进一步排查风险人群,实施精准防控,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疫情防控工作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14日0时起,大朗镇内全部零售药店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疫情防控期间需实名登记报告药品目录》内药品。
解除时间另行通告。
附件: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药品目录
大朗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记者】陈启亮
【来源】大朗镇疫情防控专班
【作者】 陈启亮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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