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遭投诉6000余起,医美乱象为何屡禁不止?

一年遭投诉6000余起,医美乱象为何屡禁不止?

来源:医学界

作者:田为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医疗美容纠纷案件民事审判白皮书》(2016年度―2020年度)》(以下简称《白皮书》)发布。

通过梳理2016年至2020年间受理的医美纠纷,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发现,尽管法院大多判决医美机构担责。

但由于现行法规对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过轻,导致虚假宣传、非法行医等行为屡禁不止。

因此,朝阳法院建议尽快修订、完善相关法规中的责罚条款,提高罚款上限;吊销取缔严重违法违规的医美机构;对严重违法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实行终身禁医制。

涉诉机构多为民营机构,

且曾受到行政处罚

据全国消费者协会统计,仅2019年,医疗美容行业的投诉数量就有6138起。

艾瑞咨询《2020年中国医疗美容行业洞察白皮书》中指出,合法合规开展医美项目的机构仅占行业的12%。

这与《白皮书》中的部分数据相互吻合。

5年来,朝阳法院受理的医美纠纷案件数占同期医疗纠纷案件数的比例逐年上升。

2016年,这个比例为10.8%,到了2020年,该比例上升至27.0%。

一年遭投诉6000余起,医美乱象为何屡禁不止?

在其审结的195件医美纠纷中,涉及面部整形的占比最高,约为52.9%。其次为美体塑形类和皮肤美容类,分别占比20.4%和15.6%。

植发/种发类仅有1件,约占0.3%。

值得注意的是,仅有48件(约占25%)以判决方式结案,其中医美机构需承担民事责任的为44件。

其余大多数案件最终通过调解、撤诉而收场,而金钱赔付约占和解方案总数的90%以上。

77家涉诉医美机构中,有75家为民营医美机构,约占97.4%。其中,4家被诉10次以上,约占5%;26家被诉2次以上不满10次,约占34%;被诉1次的机构47家,约占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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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这些医美机构此前大多遭受过行政处罚

有46家曾因违规发布广告、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约占涉诉医美机构的59.7%。

因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被行政处罚的有 24家(共被处罚48次),因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被行政处罚的有37家。

一年内,有8家医美机构因上述违法行为被处罚超过两次。

还有60%以上的案件涉及医美机构或相关医务人员的资质审查问题。

朝阳法院发现,在启动医师资质审查的案件中,绝大部分病历上记载的主诊医师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但近30%的就医者称实际操作的主诊医师与病历上记载的并非同一人;近1/3参与护理或器械操作的人员并无相应行医资质。

违法成本低,

导致违法行为屡禁不止

在发布《白皮书》的新闻通报会上,朝阳法院副院长郭莉蓉介绍,该院在案件审理中发现,虚假宣传、非法行医是涉诉医美机构的两大突出问题。

多名起诉医美机构的当事人告诉“医学界”,公立医院关于美容整形的相关信息太少,他们因此觉得公立医院“保守谨慎”,或者不知道可以去公立医院美容整形,而民营机构的广告“能满足患者一切幻想”

“你担心医院不重视你的手术,对方就说请你做案例模特,手术费还能打八折;害怕做完的效果不满意,他们就承诺还能免费修复一次。加上网上铺天盖地的宣传,感觉除了贵也没有别的顾虑了,但我当时觉得,不就应该一分价钱一分货吗?”当事人张女士说。

事实上,虚构在业内具有领先水平、知名医师亲自手术、知名人士曾在此手术等是医美机构进行虚假宣传的惯用模式。

它们不断夸大医疗美容效果,同时在广告中规避风险告知。

根据我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医美广告也属于医疗广告,非医疗机构不得发布医疗广告。

且医疗机构违规发布医疗广告的,情节严重的,可由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吊销该证。

但在实践中,据媒体报道,有医美诊所在8年内多次因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还涉及十多起侵权纠纷诉讼,但仍在2018年后改换名字、地址,成立新诊所,继续营业。

至于非法行医的相关处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罚款金额的上限为五千元

“这是九十年代制定的规定,和现在医美手术动辄数万的收费相比,不值一提。”北京华卫律师事务所的聂学律师说。

资料来源:

1.朝阳法院警惕“美容”变“毁容”!遭遇医美纠纷,消费者这样维权

2.人民法院报.《专注眼整形修复四十年,你心动了吗?》

3.凤凰weekly.《4女子整容致9级伤残,院长狂言:大不了不赔钱,重开一家也就花2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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