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1、股东大会届次: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证券代码:002122 证券简称:ST天马 公告编号:2022-011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2年3月11日召开上市公司股东会决议,会议决定于2022年3月28日召开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天马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2年3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3月28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3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3月28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2年3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6、投票规则: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
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
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3日
8、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3月23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2年3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9、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街道知春路甲18号院(北京现代荣
华汽车北侧红色大门)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
票
100
总议案:除累计投票提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1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0
关于变更公司住所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3.00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第1-4项议案已经2022年3月11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第5项议案已经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1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
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3、第1项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且涉及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4、第2-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2获审议通过系议案3、4和5生
效的前提;
5、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市公司股东会决议,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
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
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持股证明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附件二)。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
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
应出示股东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出席人员应当携带上述文件
的原件参加股东大会。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括上述资料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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