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四种形式优化国企股权结构

截止到2012年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总共是378家,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的比例已经超过53%。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681户,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的比例已经超过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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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国资委将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目前,民间资本投资国有企业已经取得了积极进展。

谈及国有企业改制中引入民间投资的基本情况时,黄淑和透露,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引入非公资本形成混合所有制企业,已经占到总企业户数的52%。2005年到2012年,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股票市场发行的可转债,引入民间投资累计达638项,数额累计15146亿元。

截止到2012年年底,中央企业及其子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总共是378家,上市公司中非国有股权的比例已经超过53%。地方国有企业控股的上市公司681户,上市公司非国有股权的比例已经超过60%。2010年,新36条颁布以来,到2012年年底,民间投资参与各类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的交易数量的总数是4473宗,占到交易总宗数的81%,数量金额总共是1749亿元,占到交易总额的66%。

黄淑和表示,国资委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改革的重头戏来抓:第一,大部分国有企业通过股权多元化改革,逐步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第二,国有企业在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将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第三,大力支持各种非公资本,特别是民营资本参与到国有企业的股权多元化改革中;第四,国有企业通过实施股权多元化改革,一方面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本,与国有资本共同发展,另一方面促进国有企业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的运行机制;第五,在具体实施中,实行“一企一策”,分类进行研究,分类提出措施,不搞一刀切。黄淑和表示,在国有资产布局结构调整当中,已经有不少国有产权通过产权市场在退出。国有企业改制引入民间资本上市公司优化股权结构,已有很多国有资本在退出,或在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下一步要制定工作方案,还是要搞“一企一策”,一家企业一个对策;第六,改革要统筹安排,系统推进、稳妥操作、强化公开透明和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优化股权结构,要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特别是母公司层面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革,进一步优化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将主要采取以下四种形式:第一,涉及到国家安全的少数国有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可以采用国有独资的形式;第二,涉及国民经济命脉和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绝对控股;第三,涉及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的重要国有企业,可以保持国有相对控股;第四,国有资本不需要控制可以由社会资本控股的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参股的形式,或者是可以全部退出。

有记者提出,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国有资本的收益上缴公共财产的比例到2020年的时候会提高到30%,这个比例到底是如何确定的,且应该如何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对此,黄淑和表示,自2007年实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以来,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上缴比例是逐步提高的。现在我们正在配合财政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研究提出2014年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再提高一定上缴比例的具体实施方案。今后我们将根据中央企业改革的进程和企业效益的状况,有差别、分步骤地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的比例,最终到2020年要提高到30%。并且通过公共财政的统一安排,更多地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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