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死亡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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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市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后,其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提取额度: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该职工个人账户

  提取材料:

  (1)提取至死亡职工银行卡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

  (2)提取至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银行卡的,死亡职工个人账户余额10000元以下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死亡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0元的提供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提取至一个继承人银行卡的,需提供多个继承人签字确认的书面凭证,提取至每个继承人银行卡的,需提供每个继承人本人银行卡。

  政策来源>>>关于印发《长沙住房公积金铁路分中心提取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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