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
被保荐公司简称:沪宁股份
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之岳 联系电话:021-38670666
保荐代表人姓名:王�腿弧 � 联系电话:021-38670666
现场检查人员姓名:徐之岳
现场检查对应期间: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现场检查时间:2022 年 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2 月 11 日
一、现场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意见
(一)公司治理 是 否 不适用
现场检查手段:结合查阅资料、访谈等核查手段,核查公司三会文件、公司治理制
度等文件,并核查三会召开通知、记录、签名册等文件,对三会召集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等事项进行核查。
1.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是否完备、合规 √
2.公司章程和三会规则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
3.三会会议记录是否完整,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及会议内
√
容等要件是否齐备,会议资料是否保存完整
4.三会会议决议是否由出席会议的相关人员签名确认 √
5.公司董监高是否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
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履行职责
6.公司董监高如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履行了相应程序和信息
√
披露义务
7.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如发生变化,是否履行了相
√
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8.公司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是否独立 √
9.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不存在同业竞争 √
(二)内部控制
现场检查手段:结合查阅资料、访谈等核查手段,检查相关会议文件、内控评价报
告及其他内控制度等。
1.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审计部门
√
(如适用)
2.是否在股票上市后 6 个月内建立内部审计制度并设立内部 √(公司
审计部门(如适用) 上市前
已设立
相关部
门)
3.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人员构成是否合规(如适用) √
4.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
√
部门提交的工作计划和报告等(如适用)
5.审计委员会是否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工
√
作进度、质量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如适用)
6.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等 √
(如适用)
7.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
况进行一次审计(如适用)
8.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如适用)
9.内部审计部门是否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二个月内向审计
√
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如适用)
10.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
√
控制评价报告(如适用)
11.从事风险投资、委托理财、套期保值业务等事项是否建立
√
了完备、合规的内控制度
(三)信息披露
现场检查手段:结合查阅资料、访谈等核查手段,核查信息披露文件、核对文件内
容与公司的实际情况。
1.公司已披露的公告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 √
2.公司已披露的内容是否完整 √
3.公司已披露事项是否未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取得重要进展 √
4.是否不存在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
5.重大信息的传递、披露流程、保密情况等是否符合公司信
√
息披露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6.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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