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宿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网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网宿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

度,我们对公司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1、公司《关于调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项的议案》已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针对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公司已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在保

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且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调整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的投资范围及额度、投资期限等相关事项,有助于提高理财产品选择的灵活性以

及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未来经营的资金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公司调整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范围及

额度、投资期限等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增加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并延长投资期限的独立意见

  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并增加交易额度,能够规避和防范公司开展海外业

务和外币借款过程中的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合理控制汇兑风险对公司经营业绩

的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符合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以正常经营为基

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框架下开展的

金融衍生品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的需要和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按照相关

制度的规定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三、关于控股子公司 CDNetworks Co.,Ltd.继续为其员工向银行申请个人贷

款提供担保暨调整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CDNW 继续为其员工向韩亚银行申请个

人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增强 CDNW 员工的稳定性。本次 CDNW 提供担保的担保对

象为其员工,CDNW 员工的借款额度与其偿债能力相匹配,CDNW 为其提供担保的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本次担

保安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

担保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四、关于终止对子公司担保责任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为上海云宿向银行申请贷款提供 3 亿元的担保额度是基于上

海云宿已完成上海市嘉定云计算数据中心的建设,短期内没有使用担保额度的计

划。本次担保的终止有助于及时清理长期未使用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的终止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终止

对子公司担保责任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黄斯颖、陆家星、冯锦锋

                            2022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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