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中,申请EB-1C与EB-1A有什么区别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是职业移民的第一优先级别。第一优先的杰出人才移民签证又分为三个类别:专业领域杰出人才(EB-1A),杰出教授及研究人员(EB-1B)和跨国公司主管(EB-1C)。其中EB-1A是由本人作为申请人(Petitioner)提出的,而EB-1B和EB-1C则由本人作为受益人(Beneficiary),雇主(教育、研究机构或者跨国公司)作为申请人(Petitioner)提出。

美国杰出人才移民EB-1是职业移民的第一优先级别。第一优先的杰出人才移民签证又分为三个类别:专业领域杰出人才(EB-1A),杰出教授及研究人员(EB-1B)和跨国公司主管(EB-1C)。其中EB-1A是由本人作为申请人(Petitioner)提出的,而EB-1B和EB-1C则由本人作为受益人(Beneficiary),雇主(教育、研究机构或者跨国公司)作为申请人(Petitioner)提出。在律所接触到的客户中,有很多企业家同时符合了EB-1A和EB-1C中的部分条件,那么该如何选择呢?

EB-1A与EB-1C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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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上海美国eb5 专业移民中介排名,EB-1A可以申请加急,也就是说申请人在2周内就能知道I-140能否审批通过。而EB-1C不能加急,以目前美国移民局(USCIS)的审理进度来看,知道I-140的审批结果需要等待10个月以上的时间。

其次,EB-1A比较注重企业家的个人条件,而EB-1C比较注重企业(雇主)的资质,具体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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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家申请EB-1A要至少满足10个条件中的3个,比如有媒体曾经报道过个人的商业成就、企业家在商会中担任关键职务、本人是著名商业协会的会员、个人的薪酬明显高于同行业人员、本人曾经获得过重大奖项或者拥有专利所有权等等。

而对于申请EB-1C的企业家而言,需要所在的公司是跨国公司,总公司在美国设立子公司、办事处或者附属公司并为美国创造了就业机会,另外美国的公司需要成立至少一年以上,公司年营业额和雇员人数需要达到一定的规模上海美国eb5 专业移民中介排名,申请人是公司法人、股东、或担任高管一年以上。

企业家应当如何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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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上述两点不同之处可以看出,作为一名企业家,如果在经营公司的同时也非常注重包装自己的,在商界非常活跃,常常积极参加各种颁奖典礼,并成为了很多商业协会的会员,同时还在一些重要机构里担任关键职务,就能够满足申请EB-1A移民签证的条件,那么选择办理EB-1A会更好,相对来说也更快。

而相反,有些企业家平时比较低调,在创造公司品牌价值的同时没有刻意追求自己的价值体现。这样的企业家申请EB-1A的难度也相对较大,可以考虑申请EB-1C。因为EB-1C的申请人是雇主,移民局重点审查的是雇主的规模、营业额、成立时间等条件,企业家作为受益人并不需要证明自己是商业领域里的杰出人士。

不过,申请EB-1C移民签证需要审核雇主母公司和在美国分公司的很多文件。如果雇主是知名的大公司,相对比较容易证明,不需要提供太多的文件材料。但对于刚成立不久的中小型公司而言,雇主需要准备更多、更全面的文件材料来证明自己符合申请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家可能反而申请EB-1A会相对比较容易一些。

在这里,律所也要提醒所有申请人: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美国移民局就发现了不少华人用L1签证造假并办理EB-1C申请绿卡的把戏。也练就了一套“猫捉耗子”的游戏规则。美国相关部门在这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如果你想要报以蒙混过关的侥幸心理来办此事,可能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鉴于目前在中国已经有一些机构和中介像以前炒作EB5一样,在中国忽悠客户,提供不实的信息和咨询意见。所以有条件和意愿选择这条途径的申请人,一定要尽量咨询有经验的专业人士的意见,以免受骗上当。

总的来说,在目前美国的整个政治经济环境下,企业家不论是申请EB-1A或是EB-1C都是很好的时机。但在选择申请什么类别的移民签证时还是要多做功课,不要自我设限不要盲目听说,多参考专业人士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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