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达股份:关于与二级控股子公司南京泰基共同为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提供1,500万元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2-15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二级控股子公司南京泰基共同为二级子公司南京泰新提供

              1,500 万元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90.46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总额的 182.09%,对负债率超过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44.47 亿元,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总额的 89.51%,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二级子公司

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泰新”)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六合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申请融资1,500万元,期限一年,由公司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并由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南京泰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京泰基”)以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

  二、相关担保额度审议情况

  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召开的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2021 年度为南

京泰新提供担保的额度为 5,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公司为南京泰新提供担保余额为

1,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为南京泰新提供担保余额为 2,500 万元,南京泰新可用担保

额度为 2,500 万元。

  南京泰基股东同意本次抵押担保事项。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1. 单位名称:南京泰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2006年05月18日

  3. 注册地点: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将军大道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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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法定代表人:曹平

  5. 注册资本:3,000万元整

  6. 主营业务:基础设施开发建设总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园林工程、景观工程

的设计,施工及工程总承包;物业管理;市政工程建设、委托经营和养护;设备安装;

施工预决算,建筑安装工程技术咨询;建材销售;矿产品,化工产品,机械设备、五

金交电、电子产品、农业机械、汽车(限九座以下乘用车)、摩托车及零配件、家用

电器、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销售;贸易经纪与代理;装饰装修工程、城市及道路

照明工程施工;苗木种植、销售;煤炭、焦炭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图

    天津泰达股份    51%                 100%   南京泰新工程建

     有限公司                            设有限公司

                  南京新城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

    江苏一德集团有   49%                 100%   南京泰基房地产

      限公司                             开发有限公司

  (二)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021 年 11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18,766.74          23,185.85

       负债总额               18,042.24          22,743.34

          流动负债总额          18,042.24          22,743.34

          银行贷款总额          1,500.00           2,800.00

        净资产                724.49            442.51

           -          2020 年           2021 年 1~11 月

       营业收入               2,568.73            346.65

       利润总额                -562.12           -281.98

        净利润                -708.32           -281.98

  注:2020 年度数据经审计,其他数据未经审计。

  (三)截至目前,南京泰新不存在抵押、担保、诉讼和仲裁等或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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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南京泰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农业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 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

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

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

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

    2. 担保金额:1,5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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