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银瑞信优选对冲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工银瑞信优选对冲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编制日期:2022 年 2 月 18 日

                 送出日期:2022 年 2 月 23 日

         本概要提供本基金的重要信息,是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完整的招募说明书等销售文件。

一、产品概况

         工银优选对冲灵活配置混

基金简称                  基金代码        010668

         合发起

         工银优选对冲灵活配置混

下属基金简称                下属基金交易代码    010669

         合发起 C

         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

基金管理人                 基金托管人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司

                       上市交易所及上市日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20 年 12 月 30 日                –

                       期

基金类型     混合型           交易币种        人民币

运作方式     普通开放式         开放频率        每个开放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基金经理     游凛峰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1996 年 6 月 1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0 年 12 月 30 日

基金经理     陈小鹭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09 年 8 月 1 日

                       开始担任本基金基金

                                  2022 年 2 月 18 日

基金经理     张乐涛           经理的日期

                       证券从业日期      2018 年 7 月 10 日

         1、本基金暂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发售。2、《基金合同》生效满 3 年后的对应日,若

         基金资产净值低于 2 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且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

其他       人大会的方式延续。若届时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发生变化,上述终止规定

         被取消、更改或补充时,则本基金可以参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

         执行。

二、基金投资与净值表现

(一) 投资目标与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投资安排,请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的投资”章节了解详细情况。

         合理地灵活配置股票和债券等各类资产的比例,优选数量化投资策略进行投资,在有

投资目标     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运用股指期货等对冲市场波动风险,追求基金资产的长期稳定

         增值。

          工银瑞信优选对冲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C 类份额)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

        (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

        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允许买卖的规定范围内的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股票(以下简称“港

        股通投资标的股票”)、股指期货、债券(包括国债、地方政府债、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

        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国债期货、资产支持证券、债

        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现金,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

        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待相关监管规定颁布和基础条件具备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

        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控制风险的前提下,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履行适当程序

        后,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及投资其他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股票期权等),且应

        当按照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主要目的。届时相关事宜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

        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并应向投资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但无需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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