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独立财务顾问:
二零二二年二月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目 录
第一章 声 明 …………………………………………………………………………………………. 3
第二章 释 义 …………………………………………………………………………………………. 5
第三章 基本假设 ……………………………………………………………………………………… 7
第四章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8
一、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 8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权益的总额 ………………………………………………………………………………….. 8
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 9
四、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和授予价格 ……………………………………………………………………… 14
五、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与行权/解除限售条件 ……………………………………………………………… 15
第五章 本次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21
第六章 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23
一、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 23
二、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的具体情况 …………………………………………………………………………. 23
第七章 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说明 ………………………………….26
第八章 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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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章 声 明
上海信公轶禾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公轶禾”)接受委托,
担任湖南梦洁家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梦洁股份”或“上市公司”、“公司”)
本次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
(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并制作本报告。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在梦洁股份提供有关资料的
基础上,发表独立财务顾问意见,以供梦洁股份全体股东及有关各方参考。
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梦洁股份提供,梦洁股份已
向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其所提供的有关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
和完整,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
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
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并对本独
立财务顾问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本独立财务顾问所表达的意见基于下述假设前提之上:国家现行法律、
法规无重大变化,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的国家政策及市场环境无重大变化;上市
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梦洁股份及有关各方提供的文件
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
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本次激励计划能得到有权部门的批准,
不存在其它障碍,并能顺利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目前执行的会计政策、会计制
度无重大变化;无其他不可抗力和不可预测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4、本独立财务顾问与上市公司之间无任何关联关系。本独立财务顾问完全
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出具独立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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