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保诚惠泽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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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保诚惠泽 18 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 年 02 月 22 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中 信 保 诚 惠 泽 18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金简称                        中 信 保 诚 惠 泽 (场 内 简 称 : 信 诚 惠 泽 定 开 )

基金主代码                       165530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8 年 10 月 12 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法 》、《公 开 募 集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运 作 管 理

                             办 法 》、 《 中 信 保 诚 惠 泽 18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基 金 合

公告依据

                             同 》和 《中 信 保 诚 惠 泽 18 个 月 定 期 开 放 债 券 型 证 券 投 资 基 金 招 募 说 明

                             书》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22 年 02 月 11 日

           基 准 日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单

           位 :人 民 币 元 )

                           1.0126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 配利润

截止收益分配                12,158,858.65

基准日的相关

       (单 位 :人 民 币 元 )

指标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 金合同

       约定的分红比例计 算的应

       分 配 金 额 (单 位: 人 民 币

                      -

       元)

本 次 分 红 方 案 (单 位 : 元 /10 份 基 金 份 额 )  0.08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22 年 第 1 次 分 红

   2. 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22 年 02 月 24 日

除息日                2022 年 02 月 25 日 ( 场 内 )              2022 年 02 月 24 日 ( 场 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2 年 03 月 01 日 ( 场 内 )              2022 年 02 月 28 日 ( 场 外 )

分红对象               权益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份额持有人

红 利 再 投 资 相 关 事 项 的 说 选 择 红 利 再 投 资 的 投 资 者 其 现 金 红 利 转 换 为 基 金 份 额 的 基 金 份 额 净 值 确 定 日 为 2022

明                年 2 月 24 日 。

                   根 据 财 政 部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的 相 关 规 定 ,基 金 向 投 资 者 分 配 的 基 金 收 益 ,暂 免 征 收 所 得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分红时所发生的银行转账或其他手续费用由投资人自行承担。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权益分派期间,2022 年 2 月 22 日至 2022 年 2 月 24 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

  (2)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 登

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即场外)的基金份额,投资人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

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人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登记

在证券登记系统(即场内)的基金份额只能采取现金分红方式,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选择红利

再投资。

  (3)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

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的基金份额不

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4)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

金投资收益。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

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5)咨询办法:

  本基金管理人网站: www.citicprufunds.com.cn

  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666-0066

  特此公告。

                                                      中信保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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