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46     证券简称:南大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日(即上市日):2022 年 2 月 18 日

  2、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40 万股

  3、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0.09%

  4、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85 元/股

  5、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的人数:1 人

  6、本次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

定,江苏南大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 年 1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

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

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之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4、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5、2022 年 2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2 年 2

月 9 日为授予日,以 14.85 元/股的价格向 1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

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

了核实。

二、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1、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2 年 2 月 9 日。

  2、授予数量: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 40 万股。

  3、授予人数: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为 1 人。

  4、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 14.85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 A 股普通股。

  6、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股  获授总量占授  获授总量占当

     姓名         职位

                      票数量(万股)  予总数的比例  前总股本比例

            副总经理、技术总

YUAN LEI(袁磊)                    40     100%      0.09%

               监

        合计(1 人)              40     100%      0.09%

  注:(1)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

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3)激励对象包含外籍员工,外籍员工为公司新引进的副总经理兼技术总监,对公司技术

研发及公司战略发展有重大作用,其作为激励对象具备必要性及合理性。

  7、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所有激励对象按要求及时、足额

缴纳了股权激励认购款,没有出现放弃认购的情况。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

员,与公司内部公示名单一致。

  8、对于授予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说明

  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所

有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本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12个月后分4期解除限售,每

期解除限售的比例分别为25%,实际可解除限售数量应与激励对象上一年度绩效评价

结果挂钩。具体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比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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