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信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验血检查咨询:DNA262728

       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

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

见如下:

  一、独立董事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节约资金成本,在银

行取得一定的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有利于公司保持持续稳定的发展,提升公司的

盈利能力。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并且公司已经制定了

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银行

办理综合业务授信额度。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将公司的应收票据及待开应付票

据统筹管理,盘活票据资产,提高公司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减少资金占用,优

化财务结构。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兴业银行、宁波银

行与工商银行开展合计共享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票据池业务。并同意将该

事项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良信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黄艳         沈育祥        万如平

                      2022 年 2 月 18 日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1529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