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恒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验血检查咨询:DNA663333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提示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浙江恒威”或“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委员审议通过,并已经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

决定(证监许可〔2022〕52 号)。《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意向书》及附件披露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 www.cs.com.cn;中国证

券网,网址 www.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 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

网址 www.zqrb.cn),并置备于发行人、深交所、本次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

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的住所,供公众查阅。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流程、网上网下申购及缴款、弃购股份处理等

方面,并认真阅读今日刊登的《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

具体内容如下:

  1、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22 年 2 月 28 日(T 日),其

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15-11:30,13:00-15:00。投资

者在 2022 年 2 月 28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所有拟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符合相关投资者条件的网下投资者,须按照

相关要求在 2022 年 2 月 22 日(T-4 日)12:00 前注册并提交核查材料,注册及

提交核 查材 料时 请登 录招商 证券 IPO 及 精选层 项目 网下 投资 者服务 系统

(https://issue.cmschina.com/ipos)。

  在询价开始前,网下投资者应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提交

                    1

定价依据和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未在询价开始前提交定

价依据和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的网下投资者,不得参与询价。

  网下投资者应按照内部研究报告给出的建议价格或价格区间进行报价,原

则上不得超出研究报告建议价格区间。

  3、本次发行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

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或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不安排向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资产管理计划及其他

外部投资者的战略配售,若确定的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

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

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

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设立的

企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企业年金基金”)和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

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本次

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

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在《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以下简称“《发行公告》”)中披露向参与

配售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配售的股票总量、认购数量、占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

比例以及持有期限等信息。跟投主体为招商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

投资”)。

  4、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5、网下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证券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

一定条件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

  6、初步询价: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 2022 年 2 月 23 日(T-3 日)9:30-

                   2

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

填写、提交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

  参与创业板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可以为其管理的多个配售对象分别填报不同

的报价,每个网下投资者最多填报 3 个报价,且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最低报价的

120%。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报价应当包含每股价格和该价格对应的

拟申购股数,同一配售对象只能有一个报价。相关申报一经提交,不得全部撤销。

因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报价的,应重新履行报价决策程序,应当在网下发行电子平

台填写说明改价理由、改价幅度的逻辑计算依据以及之前报价是否存在定价依

据不充分、报价决策程序不完备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网下投资者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为 0.01 元,初步询价阶段网下配售对

象最低拟申购数量设定为 100 万股,拟申购数量最小变动单位设定为 10 万股,

即网下投资者指定的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超过 100 万股的部分必须是 10 万股

的整数倍,每个配售对象的拟申购数量不得超过 850 万股。

  本次网下发行每个配售对象的申购股数上限为 850 万股,约占网下初始发

行数量的 50.45%。网下投资者及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应严格遵守行业监管要求,

加强风险控制和合规管理,审慎合理确定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参与初步询价时,

请特别留意申报价格和申购数量对应的申购金额是否超过其提供给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及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填报的 2022 年 2 月 16 日(T-8 日)

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配售对象不遵守行业监管要

求,超过其向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提交资产证明材料中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

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参与本次浙江恒威网下询价的投资者应在 2022 年 2 月 22 日(T-4 日)12:00

前 将 资产证明材料通过招商证 券 IPO 及精选层项目网下投资者服务系统

(https://issue.cmschina.com/ipos)提交给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如投资者拒

绝配合核查、未能完整提交相关材料或者提交的材料不足以排除其存在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禁止参与网下发行情形的,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

查看公告全文…

原创文章,作者:hkdnat2,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baike.d1.net.cn/11460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