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晶科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晶科能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晶科能源变更部分募投项目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实
施主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27 号)同意注册,晶科能源首次向社会公
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0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5.00 元/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0,000,000.00 元,扣除相
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277,148,301.8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722,851,698.11
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
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28 号)。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
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专款专用。
具体情况详见 2022 年 1 月 25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晶科能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
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项目投资总额(万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
序号 项目名称
元) 额(万元)
年产 7.5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电
1 562,257.98 400,000.00
池组件建设项目
2 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74,978.81 50,0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00 150,000.00
合计 787,236.79 600,000.00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情况
为了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同时由于政
府土地规划调整,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实施主
体进行变更,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年产 7.5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 浙江省海宁市袁花 浙江省海宁市尖山
1
电池组件建设项目[注] 镇和尖山新区 新区
浙江省海宁市袁花 浙江省海宁市尖山
2 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镇 新区
[注]:年产 7.5GW 高效电池和 5GW 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计划实施地点具体为:7.5GW 高效电池建设项
目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5GW 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为浙江省海宁市袁花镇。本
次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仅涉及 5GW 高效电池组件部分,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后,7.5GW 高效电池建设项
目和 5GW 高效电池组件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均为浙江省海宁市尖山新区。
(二)项目实施主体变更情况
序号 项目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浙江晶科能源有限 晶科能源(海宁)
1 海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 有限公司
除上述变更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其他变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
地点及实施主体后,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项目备案等相关手续。
四、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晶科能源(海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MA2B8YBC50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15 日
营业期限 2017-12-15 至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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