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研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709    证券简称:精研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0

           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2 年 2 月 11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

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通知中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在江苏精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俊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及《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对照关于上市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资格和条件,对公司的实际情况逐项自查,认为公司满足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中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符合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

案》

    (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 A 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可转换公司债券”、“可转债”)。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

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含本数),具体募集资

金数额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为发行之日起六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

率水平,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

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自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

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

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

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

(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

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

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八)转股价格的确定及其调整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

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

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

资产和股票面值。具体初始转股价格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发行前

根据市场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

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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