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姿股份: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2 年修订)

提交 2022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 1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 1

第三章 对外投资的后续日常管理 ………………………………………………………………………………………….. 3

第四章 对外投资的转让与回收 ……………………………………………………………………………………………… 4

第五章 重大事项报告及信息披露 ………………………………………………………………………………………….. 5

第六章 附则 ………………………………………………………………………………………………………………………….. 5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朗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参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朗

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境内外进行的下列以盈利或保

值增值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一)向其他企业投资,包括单独设立或与他人共同设立企业、对其他企业

增资、受让其他企业股权等权益性投资;

  (二)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风险投资;

  (三)其他投资。

  第三条   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司

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有利于合理配置企业资源,创造良好经济

效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权限

  第四条   公司投资部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投资风险、投资

回报等事宜进行专门研究和评估,监督重大投资项目的执行进展,如发现投资项

目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五条   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的对外投资

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还应及

时披露该等对外投资事项:

                  1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

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

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

  (六)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500 万元;

  (七)交易标的为“购买或出售资产”时,应以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中的较

高者作为计算标准,并按交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计

算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

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已经按照本条规定履行相关义务

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公司发生本制度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述的对外投资事项,未达

到上述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时达到本制度第六条标准的,还应

及时披露该等对外投资事项。

  第六条  公司发生除本制度第二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的对外投

资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还应及时披露该等对外投资

事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

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计算数据;

                  2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四)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 万元;

  (五)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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